广油教〔2021〕16号
各学院、机关相关处室:
为做好我校 2021届毕业生有关工作,请按照《2021年毕业生教学、教务工作进程安排表》(见附件)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离校。
附件:2021年毕业生教学、教务有关工作进程安排表
教 务 处
2021年3月18日
附件:
2021届毕业生教学、教务管理工作进程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完成部门 |
1 |
第2周 (3月8日-12日) |
2021届毕业自愿留级申请及异动 |
各学院、教务处 |
2 |
第3-9周 (3月15日-4月30日) |
催缴教育费 |
财务处、各学院 |
3 |
第4-6周 (3月22日-4月9日) |
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下载毕业生数据,完善各项数据,核对校验,5月3日前在学信平台修改完成学生学籍信息。各学院上报拟延迟毕业学生名单 |
各学院、教务处 |
4 |
第8-11周 (4月22日-5月5日) |
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粘贴证书相片。证书5月5日始陆续移交校办盖章(校长章、学校章、钢印) |
各学院、教务处、院办 |
5 |
第9-10周 (5月7日-5月9日) |
毕业前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各学院、考务科 |
6 |
第11周 (5月14日前) |
录入毕业前补考成绩 |
各学院 |
7 |
第13周 (5月21日前) |
提交教务系统打印的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结业后补考科目及结业后补考学生名单 |
各学院 |
8 |
第13周 (5月24日前) |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录入 |
各学院 |
9 |
第13周 (5月25日上午前) |
满足授予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给所在学院 |
各学院 |
10 |
第13周 (5月25日下午) |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本学院拟授予学位名单并公示3天,向学生反馈分委员会审核情况 |
各学院 |
11 |
第14周 (5月28日) |
各学院上报初审授予学位名单及结业生名单(含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 |
各学院 |
12 |
第11周-12周 (5月14日-6月6日)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盖章。(证书6月6日前移交学籍科) |
校办 |
13 |
第14周 (5月31日-6月2日) |
审核全校学位拟授予名单,反馈审核情况、印刷材料 |
学位办 |
14 |
第 14 周 (6月3日下午)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获学位名单(5个工作日)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办 |
15 |
第14周 (6月4日) |
学院提交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辅修学位学生名单 |
各学院 |
16 |
第14周 (6月1-4日) |
打印毕业生成绩单(3份)、素拓成绩单(3份)、学位授予证明(1份)并盖印 |
各学院、教务处 |
17 |
第 15 周 (6月5日-7日) |
结业学生结业后补考 |
教务处、各学院 |
18 |
第15周 (6月7日-9日) |
清点证书份数、检查证书,打印盖章有瑕疵的证书,补贴相片,送校办盖章 |
各学院、教务处、校办 |
19 |
第15周 (6月9-10日) |
汇总结业、不获学位学生名单,清理可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教务处 |
20 |
第15周 (6月10日) |
在教育部学籍学信平台注册毕(结)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 |
教务处 |
21 |
第15周 (6月11日) |
发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离校 |
教务处、各学院 |
22 |
第16周 (6月14日前) |
录入结业后补考成绩 |
各学院 |
23 |
第16周 (6月17日) |
上午各学院上交结业后补考及格名单,下午教务处审核结业后补考及格学生名单 |
各学院、教务处 |
24 |
第16周 (6月17日下午) |
结业补考及格符合授予条件毕业生提交《学士学位申请表》给所在学院 |
各学院 |
25 |
第16周 (6月18日) |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本学院结业补考及格学生中拟授予学位名单,向学生反馈分委员会审核情况并公示3天 |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26 |
第16周 (6月18日) |
在学信网报送换发毕业证书学生电子注册信息、在学信网修改结业后换证信息。 |
教务处 |
27 |
第 17 周 (6月22日) |
各学院上报结业补考及格毕业生授予学位名单及最终结业生名单(含成绩单等材料) |
各学院 |
28 |
第 17 周 (6月23日)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结业补考及格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获学位名单(5个工作日)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办 |
29 |
第18周 (6月23日-25日) |
打印结业后补考及格换发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位授予证明,盖章 |
教务处、校办 |
30 |
第19周 (7月5日) |
各学院发放结业后补考及格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 |
各学院、教务处 |
31 |
第18周 (7月10日前) |
移交学生成绩单、学位授予证明等档案材料给学生处档案室 |
各学院 |
32 |
8月30日前 |
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报送获学位学生信息(在学信网成功注册学历信息的学生可获备案) |
教务处 |
33 |
9月10日 |
各学院上报延迟毕业学生毕业资格审查情况至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发放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学生毕业证 |
各学院、教务处 |
34 |
12月 |
审核延迟2021届延迟毕业学生学位 |
学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