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0〕60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0〕48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油〔2017〕49号)等文件规定,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同意授予谢国彬等33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同意授予林嘉阳第二学士学位。现将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9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止。公示期间对此次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受理电话:0668-2923287,祝老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届延迟毕业学生拟授予学位名单(公示).xlsx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