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14〕2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油〔2017〕86号),我校组织专家对2019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安全工程专业进行了评估审核。经专家评估审核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同意安全工程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及审核办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4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2923595,电子邮箱:438014251@qq.com)联系。来信来电请用真实身份并附具体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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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安全工程专业简况表
2.专家评审意见
3. 学校评审办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2019-04-16 16: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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