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及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9-04-04 12:32     点击数:

 

广油教〔2019〕25号

 

各二级学院、中心、机关各处室:
为加快学校内涵发展,总结提炼我校近年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机制体制创新、协同育人建设、机制保障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规则》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第届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从事普通高等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其它行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高等教育中取得的教学成果。
学校鼓励各专业和学院将各层次工作成绩有机整合,形成效果明显,显示度高的成果申报。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联合校政企行业协会等多单位合作完成的、具有较大受益面和突出推广应用价值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四大申硕学科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2017年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已取得成果的优先考虑。
二、成果奖励内容
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施规则》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定位、近年国家、省和学校教学工作重点,本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整体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二)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在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加大创新创业资金投入力度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优化专业结构,通过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措施提高专业建设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开展MOOC、雨课堂、微课等“翻转课程”教学模式,在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加强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在推进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培养学生实践、科研、创新能力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深度开展协同育人工作,通过产业学院科教协同、校院协同、校地协同、校企协同、国际协同等形式提高教学水平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七)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拓展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国际化建设,推进中外合作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招生制度,健全专业建设机制、教育质量保障与教师发展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九)实施教育教学体制机制改革,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资源配置、成果转化、管理保障等本科教学机制改革中所取得的突出成果;
(十)其它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一)必须是成果完成者近4年内(即2015年以来)所取得的成果,并经过2年以上实践的检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表明该成果的确具有显著的效果和效益,达到本校先进水平。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和制定方案的时间,所有提供的佐证材料数据统计时间截止至20193月31日。
)成果完成者如属教师,排名前3名完成者必须具备连续5年以上(含5年)承担教学工作的经历;如属教学管理干部或直接参加教学活动的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和图书管理人员等,必须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
)校政企行业协会等多单位联合申报成果,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主要完成人(主持人)必须是校的正式在编(含人事代理)人员,离退休人员必须是在职期间完成的教学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必须是从未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已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但获奖后有新的突破性进展的,如果需要申报,则应在申报书中加以详细说明。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协调布置;推荐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的成果做好指导、审查、把关工作,对于内容相近或零散分布的成果应予以适当的整合处理后再申报;对有实力冲击一等奖的项目,学院应积极支持、鼓励成果申报人制作视频资料。
2. 申报者认真填报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含佐证材料)和撰写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由个人或集体向所在二级单位申请,经所在单位认真组织遴选后向学校推荐。
3.各申报单位须于 201949日前将本单位预申报的成果清单(含成果名称及申报人姓名信息)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祝新韵2923179),同电子版发至zhuxinyun2016@163.com。20194月19日前各单位完成申报:将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含佐证材料)成果总结附件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以上纸质材料均一式一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祝新韵2923179),同电子版发至zhuxinyun2016@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佐证材料指如实反映教学成果的有关材料(如文字、图象、视频、实物等)。实物性的成果应提交说明书、试验报告及鉴定书。多单位联合申报的成果,须提交由学校与外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出具的成果鉴定。
五、奖励办法
本届教学成果奖拟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25项,具体项数视申报和评审情况而定,并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广石化院〔2015〕31号)进行奖励。
六、推荐申报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
学校将从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申报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要求附件3。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五届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
5、关于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6、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五届优秀教学成果奖预申报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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